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聚焦突出问题 落实农村疫情防控责任******
为解决当前农村疫情防控缺医少药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和其他农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责任,1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针对县(市)、乡镇(街道)、村的调研督导8项参考清单。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调研督导作为推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的要求,聚焦建立农村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等重点内容,开展调研督导。对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挂单督办,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
《通知》强调,县级层面重在安排部署、把控需求,要及时部署,全面组织安排,确保农村患者有药用、有医治。乡镇层面重在统筹协调、调度指导,要督导乡村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巡访、巡诊,建立协助转运转诊机制,做好统筹调度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准备。
村级层面重在实际操作、具体落实,要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台账,落实包保机制,到户到人,动态掌握实时情况;要备足人员、车辆,帮助做好就医转诊;要做好疫情防控、合理用药、卫生习惯等常识的宣传;要安排专人对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以及棋牌室、网吧等密闭场所,进行巡查指导,督促落实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要对需要帮助的困难村民,安排专人落实饮食、医药、农事等帮扶措施。(光明网记者宋雅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