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生活网近些年盈利情况?
钱祯澍:本来生活网自2019财年至今已经连续四年实现全财年盈利,近3年销售额年均增长50%+。目前,本来生活网为用户提供覆盖17大品类的24,000多款优质商品,其中定位中高端的优质、优价生鲜食材是本来生活网的主营商品;销售水果蔬菜(F&V)和其他生鲜食品占总体销售份额约为60%。
对于生鲜赛道未来发展的看法?
钱祯澍:生鲜由于其高频消费的属性成为消费升级趋势下“新零售”的超级入口和主赛道,传统零售也将生鲜作为引流工具。不可否认,生鲜生意普遍成本高、利润薄,单纯用互联网的“流量逻辑”来做的话,在“低质低价”的红海竞争中是很难盈利的。然而,消费升级的本质是品质升级,品质的升级又需要依托品牌的背书来实现“优质优价”的品牌溢价和长期产业化发展。在国家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生鲜赛道在农产品品质化、品牌化发展的方向上可以开辟出一片蓝海。
本来生活网未来发展目标?在战略合作方面有其他考虑?
钱祯澍:生鲜行业的竞争是持久战,行业将始终处于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的动态进化过程中,多业态、多模式将长期并存。在这个开放赛道上,本来生活网十年来也在持续探索、创新生鲜服务最优模式,满足多样的市场需求。
业务发展方面,我们的目标是以“订单式农业+品牌化产品”为抓手向原产地赋能,不断提高在“产供销配”一体化产业链各环节上的服务效率,助力中国特色农产品走“优质优价”的上行路,最终一方面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实现正向盈利,另一方面通过消费帮扶、产业帮扶推动原产地产业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战略合作方面,我们将持续深入上游的上游、源头的源头,在真正意义上构筑起农产品品质新高地。例如,在发起成立“科技赋能农产品品质联盟”一周年之际,我们与国际权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SGS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将在持续完善农产品可溯源体系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持续推进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BRC认证等,为中国生鲜农产品品质树立行业标杆。
企业如何通过从销售端反向推动供给侧升级改革,助力农村商业发展?
钱祯澍:我们认为生鲜零售这门生意最重要的价值之一是推动乃至引领农业产业链升级发展。
作为扎根在农十年的生鲜企业,本来生活网选择以“互联网+大农业”的方式赋能农业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供应链整合与品牌化营销的服务优势,积极协同上下游合作伙伴促进各地特色农产品在“产供销配”产业链各环节提质增效,通过打破传统生鲜“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让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能从“优质优价”的农产品升级中受益,从而实现从销售端反向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
在实践中,我们培养专业买手深入原产地发掘有潜力实现品牌溢价的优质生鲜商品,以“订单式农业+品牌化产品”为抓手联动各地产业链包括政府机构、帮扶机构、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农户等在内的多方资源进行深度合作,携手打造符合市场需求与市场化标准的优势商品品牌,并通过“产供销配”一体化的高效供应链服务模式打通产地与大市场,助力优势商品形成稳定的客源和口碑。这是季节性生鲜商品最好的归宿,也是生鲜零售突破的关键。
以西藏岗巴羊为例,该产品作为西藏珍贵的畜牧产品代表,通过本来生活网与西藏地球第三极的战略合作首次进入西藏以外的消费市场。以区域公共品牌为依托,结合岗巴羊地理标识产品的属性,双方合作构建了岗巴羊地方标准体系、一站式综合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体系、羊肉理化指标优势分析体系、物流体系等一系列岗巴羊产业体系,推动了产区内岗巴羊产业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发展,打造出集“品牌营销+渠道建设+产品技术+质量溯源”于一体的优质羊肉品牌,不仅解决了岗巴羊产品“有名无市”的困境,也通过有效增强西藏自治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当地乡村产业发展。
生鲜赛道竞争火热,本来生活网如何锻造自身优势?
钱祯澍:我们的实践经验总结来讲有三点:开创专业买手制;独创产地直采的生鲜DTC模式;坚定践行农产品品牌化。
——买手制。本来生活网最早把“买手”概念引入生鲜零售行业。专业的买手团队相当于掌舵一个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销售的“职业经理人”,是本来生活网在供应链上游建设上区别于行业传统模式的关键一环。不同于传统模式的采购思维,我们充分发挥买手团队的行业敏锐度与选品专业性,深入到上游产地,通过促进产品优化、品牌价值打造去赋能有潜力的农产品转型为具有市场竞争力与差异化的优质商品,并在打上“本来生活”优质IP烙印后从此从大众农产品中脱颖而出,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生鲜DTC模式。本来生活网的生鲜DTC模式以最短路径有效链接了供需两端,并能结合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洞察推动农业生产端改造升级。在生产端,我们推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的“原生态” 蜕变为口感、品质稳定统一的商品,从品种开发、田间管理再到商品化定型各环节输出种植、采摘、加工、追溯、物流等流程标准,并通过数字化及全程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搭建了“产供销配”一体化的高效供应链服务体系。
在需求端,这种模式打破了农产品层层批发的传统流通链路,大大提高了用户的消费体验,并通过健全农产品全程可溯源体系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利益。
这种模式也让我们得以将全球优质商品通过“最短交易链”带到中国市场,同时深度参与到海外生鲜农产品的上游生产端。比如我们通过C2M定制生产、包机包园直采等方式为中国消费者引进了智利三文鱼、新西兰维必滋巴氏杀菌奶、美国车厘子、泰国金枕榴莲等优质进口商品,有效赋能了海外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实现了全球供应商与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共赢。
——农产品品牌化。基于十年来锻造的供应链与营销服务优势,本来生活网实践出“品质+品牌”方法论,成为我们的业务特色与核心竞争力。“品质”是指通过供应链创新升级,通过精益化运营与科学选品标准,打造农产品高品质行业标杆;“品牌”是指以品质优势为基础,发挥互联网思维与营销资源优势塑造新时代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打造品牌口碑实现溢价,让良心农人获得良心回报。“品质+品牌”方法论服务于当下“优质优价”的消费升级需求,将更多健康、安全、绿色的优秀特色农产品带到城市消费者的餐桌。截至目前,我们已经赋能打造了包括褚橙、李玉双大米、俞三男状元蟹等400多个生鲜农产品品牌。
十年扎根在农,我们致力于以赋能农业上游生产端的经验优势为“品质兴农、品牌强农”的乡村振兴事业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径。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