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牡丹社区——举措惠民生 服务暖民心******
辽宁沈阳牡丹社区——
举措惠民生 服务暖民心(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今天早餐咋样?”早晨不到7点半,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党委书记王晖走进社区老年餐厅,一边刷卡买饭,一边向正在用餐的老人们打招呼。“味道好,还便宜。”几位老人很是认可。
“下午盛京医院医生来社区义诊,大伙儿别忘了去。”王晖叮嘱。见有老人带着孙辈来吃饭,她又上前说道:“社区‘四点半课堂’新开了水墨画免费课程,小朋友有兴趣可以去听听。”
今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牡丹社区考察时指出,老人和小孩是社区最常住的居民,“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要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社区要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牡丹社区着力加强“一老一幼”服务,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让居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老年餐厅 就餐放心
“大爷大妈开饭了,有黑米粥、茶叶蛋、炒土豆丝、大枣馒头……”7时15分,牡丹社区居民微信群里,社区老年餐厅厨师张万里上传了刚刚录制的小视频。
看到信息,71岁的居民孙兴月带着保温饭盒走向餐厅。“一人6元钱,早餐管够。”孙兴月说,“老伴常年生病卧床,全靠我照顾,没工夫做饭。老年餐厅帮了我们大忙。”
“咱社区已经建成40多年了,现有3000多户居民,老年人比例超过40%。老年人中,空巢老人比例也超过40%。不少老人年迈体弱,对他们来说,做一日三餐是个很重的负担。”王晖说,2021年7月,牡丹社区引入第三方机构,开设了老年餐厅,推出适合老年人的少油、少糖、少盐、口感软糯的菜品。
“刚开始是一荤两素,现在一餐有五六个菜可以选择。”孙兴月说,不仅菜品更加丰富,前不久还增设了晚餐,“以前我家的晚餐,经常是把留出来的午餐热一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也是我们社区工作的根本遵循。不少老年人希望提供晚餐服务,我们就跟第三方机构协商,增加了晚餐。还有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出,希望提供送餐服务,我们也采纳了。”王晖说。
“安大爷,晚上吃点什么?有土豆炖牛肉、炒菜花……”下午4点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居民安国祥。
“两荤一素一汤,你们看着搭配吧。”电话那头,传来安国祥的声音。老人今年83岁,老伴身体不好,得知老年餐厅开展送餐服务,他马上办了月卡,线上点餐,配送上门。
半小时后,安国祥从送餐人员手中接过热乎乎的晚餐,“一共11元,便宜又省心。”
目前,牡丹社区在老年餐厅就餐的居民,已从最初的每天二三十人增加到200多人。
居家养老 服务周到
理发,每次按0.5小时结算;助浴,每次按2小时结算;室内清洁,每次按1.5小时结算……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免费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免费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在牡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墙上展板展示着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
今年以来,沈阳市着力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以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为服务对象,在200个试点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牡丹社区是试点社区之一。
安国祥和老伴均已年过八旬,两人每月可享受共6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昨天,我选了室内清洁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天就上门打扫卫生。”安国祥说,“你们看,家里多干净。”
倡导志愿者与31户社区老年困难家庭结对帮扶,为社区45名孤寡老人提供每日走访服务……开展试点工作之际,牡丹社区主动作为,针对特殊困难老人推出更多关爱服务。王晖介绍:“今年以来,社区安排社工和网格员每天走访孤寡老人,掌握健康情况。”
眼看着天要下雪,王晖记挂74岁的孤寡老人单书清,吃罢午饭就拨通了她的电话。挂了电话,裹上羽绒服,王晖来到单书清家。“天快下雪了,您出门要注意保暖。”王晖叮嘱完,又问,“您的智能手环弄好了没?”
单书清捋起袖子,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智能手环:“好啦!昨天社工过来就帮我整好啦,能测血压、看时间和一键呼救。有急事就呼你们。”
从单书清家出来,王晖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点开社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在健康数据查询一栏输入单书清的名字,电脑屏幕上立即显示出相关数据:高压127毫米汞柱,低压79毫米汞柱;心率74次/分钟;血氧98%……“我们为每一位孤寡老人配备了智能手环,社区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老人的健康动态。”王晖说。
教育课堂 陪伴成长
翻滚、侧旋、穿过障碍物、点刹着陆,一气呵成。在牡丹社区党群活动中心二楼大厅,9岁的栾家瑞操作航空模拟飞行设备,控制飞机完成一个又一个技术动作。在他身旁,还有11名孩子,每人都在操作一台设备。“我很喜欢航模课程,最近学会了操作新机型,有空就来练。”栾家瑞说,自己的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员。
来自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的科技教师李岩,正在一旁指导。“社区邀请我们在这里开设航空模拟飞行课程,一周两次,报名的孩子越来越多。”李岩说。
二楼小教室里,3排6张长桌上,笔墨纸砚已备好,12名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师,不时抬起小手,模仿着运笔着墨的动作。教室外墙上张贴着课程表:绘画、书法、篆刻……
7岁的张凯博正读小学一年级,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水墨画课程。“孩子愿意学,我们也想培养他的兴趣爱好。这个课堂确实好。”他的妈妈吴云告诉记者。
学校放学,社区“开学”。5年前,牡丹社区免费开设幸福教育课堂,为社区特困家庭、双职工家庭等儿童提供课业托管、兴趣培养等公益课程,被居民们称作“四点半课堂”。
“我们邀请大学教授、中小学老师和志愿者来为孩子们免费讲课,社区3到12岁的孩子都能报名。如今已开设20多门课程,累计有近万人次上课。”王晖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在牡丹社区考察时指出,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幸福梦”。
“我们将继续做好‘一老一幼’服务工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和大家一起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展望未来,王晖充满信心。 (人民日报 记者 辛 阳 刘佳华)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